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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

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,学校研究生院组织各学院认真开展并已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。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研究生院复核,现将我校2023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(不含推免生)予以公示(见附件),最终录取名单以“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”(网址http://yz.chsi.com.cn/zsgs)备案信息为准。

1.公示时间:2023年5月6日—5月18日。

2.反映问题的方式:在公示期内,任何部门、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方式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;以部门、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。

3.基本要求:反映问题需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,反对借机诽谤诬告。

4.联系方式:

电子信箱:[email protected];

电话:见官网;

地址: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安中楼605室研究生院研招办。

宁波大学研究生院

2023年5月6日

附件2023硕士拟录取名单公示稿.xls

标签: 宁波大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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